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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10日,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长城)与宝马(荷兰)控股公司(以下简称宝马)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。合同规定,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,双方各持股50%。
据悉,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,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,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,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。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,董事长由长城委派,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,董事任期四年。
光束汽车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,将整合股东双方的技术、资源和管理优势,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,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。
长城与宝马的合作,是建立在多轮沟通,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合作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趋势,也符合社会对于节能、环保、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需求。这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,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迈向国际化的桥头堡。
此次合作,无论对宝马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,还是对长城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,是实力派的强强联合。未来,通过双方在品牌建设、管理体系、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,必将打开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,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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